1.所有到重点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,必须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,由导师签字同意、重点实验室批准,进行相关仪器的培训后方可使用该仪器。
2.所有到重点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,使用仪器必须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本。
3.所有到重点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,必须严格按照仪器的使用规程使用仪器,严禁使用自己不会使用的仪器,否则将承担因违规操作引起的仪器损坏的维修费。具体承担的费用比例如下:
维修费(元) | 承担费用比例(%) |
<1000(含1000) | 50% |
1000-5000(含5000) | 40% |
5000-10000(含10000) | 35% |
>10000 | 30% |
4.大型仪器的配件或低值易耗品损坏的赔偿:由于自身操作的原因损坏大型仪器的配件或低值易耗品,且尚未严重影响仪器正常运转的人员,必须全额赔偿或自购与仪器相匹配的配件。
5.使用重点实验室的仪器均需支付一定的维护保养费。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见附表。
6.大型仪器的配件或低值易耗品损坏的赔偿:由于自身操作的原因损坏大型仪器的配件或低值易耗品,且尚未严重影响仪器正常运转的人员,必须全额赔偿或自购与仪器相匹配的配件。
7.使用重点实验室的仪器均需支付一定的维护保养费。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见附表。
8.所有到重点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必须保持桌面、地面的清洁和实验室的安全用水、用电,要服从重点实验室安排,轮流进行卫生值日。
9.重点实验室仪器不予外借。
10.未经重点实验室批准擅自使用仪器的人员一旦被发现,将严肃处理,在全院通报批评,造成仪器损坏的,将承担仪器维修的全部费用。
11.仪器申请只对本人有效,严谨带未申请使用的同学进入实验室,一经发现,取消申请人使用资格。
12.仪器预约及费用结算等过程中如存在问题,可参考附件中的视频进行积极解决。
农业农村部华南地区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
附件: